西安住建局:關于征求西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定分離”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通告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強化招標人主體責任,激發(fā)市場主體活力,市住建局起草了《西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定分離”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F向社會各界公開征詢意見建議,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
一、電子郵箱xazjzlzb@163.com。
二、信函請郵遞至西安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造價服務中心(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西安建設大廈A座1405室)。
三、電話029—85579156、85579166。
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10日。
西安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4年4月29日
西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定分離”實施細則(試行)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 則
一、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強化招標人主體責任,根據住建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jiān)管的指導意見》(建市規(guī)〔2019〕11號)和省住建廳《關于在部分城市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定分離”試點工作的通知》(陜建發(fā)〔2023〕1231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二、本細則所稱“評定分離”,是指將評標與定標分成兩個環(huán)節(jié),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并推薦中標候選人,定標委員會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
三、西安市范圍內,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招標人可選擇“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
四、“評定分離”應當堅持公平公正、質優(yōu)價優(yōu)、民主決策的原則,綜合考慮企業(yè)實力、投標報價、社會信用評價及專家評審意見等因素。
五、招標人是招標投標活動的主體,對包括定標在內的全部招標投標活動負責。招標人應當建立健全招標投標事項集體研究、合法合規(guī)性審查等議事決策和內控管理機制,加強對招標投標活動的組織領導和監(jiān)督審查。
第二章 評 標
六、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評標細則,對投標文件中各評審因素進行評審,向招標人出具書面評標報告,推薦3至5名中標候選人(不標明順序),具體推薦數量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評標報告應對每一個投標人提出明確的評審結論,結合項目特點及招標文件要求對每個中標候選人的優(yōu)劣情況、方案報價、技術力量和風險影響等情況進行詳細說明,闡明推薦理由。
七、若中標候選人大于3家但小于招標文件要求推薦的數量時,評標委員會按實際數量推薦;若中標候選人小于3家時,招標人應組織重新招標。
八、評標結束后3日內,招標人應當將中標候選人名單在西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內容應載明提出異議的渠道、方式,以及定標會的時間、地點。
九、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中標候選人放棄或被查實存在違法違規(guī)行為、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若剩余中標候選人大于3家應繼續(xù)定標;若小于3家,可以繼續(xù)定標,也可以重新招標,處置方式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第三章 定 標
十、招標人應當在中候選人公示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召開定標會。定標前組織考察的,可適當延時,但延時一般不超過5個工作日。
定標會原則上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舉行。
十一、定標由招標人組建的定標委員會負責,定標委員會人數應為5人以上單數,由招標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項目管理人員及經濟技術人員組成,也可外聘人員參加,外聘人數不得超過定標委員會人數的三分之一。定標委員會應設組長1人。定標會召開前,定標委員會成員名單應當保密。
定標委員會成員與中標候選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主動回避。
定標委員會成員應依法依規(guī)開展工作,遵守紀律,保守秘密,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
十二、定標委員會應充分考慮投標報價、企業(yè)實力、方案及性能、企業(yè)信譽、項目機構等因素,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定標因素和定標方法,在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并出具定標報告。
(一)投標價格: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參照平均報價、市場同類項目價格、主要材料價格等情況,綜合考慮投標人報價和可能影響履約的異常情況。
(二)企業(yè)實力:包括企業(yè)資質等級、專業(yè)技術人員力量、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現金流等情況。
(三)方案及性能:勘察方案主要對勘察手段、方法及工藝、工作流程和相應的工期進度計劃、勘察的難點及建議等進行評審。設計方案在滿足限額設計以及安全、綠色、節(jié)能、環(huán)保要求的前提下重點對功能、技術、經濟和美觀等進行評審。監(jiān)理方案主要對監(jiān)理大綱的科學性、合理性、針對性等進行評審。施工方案主要考慮安全控制措施、質量控制措施、綠色節(jié)能控制措施、進度控制措施以及科技創(chuàng)新等,性能方面主要考慮擬使用材料和設備技術參數、性能、備品備件完善程度、維修保養(yǎng)等配套服務、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程度以及技術水平等。
(四)企業(yè)信用:主要是企業(yè)過往履約情況,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工程類獎項情況;不良行為:主要包括企業(yè)及擬派項目負責人在近3年內發(fā)生安全質量事故、違法違規(guī)行為、拖欠薪酬等不良信用信息,可以通過“信用中國”、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西安市建筑市場信用平臺和西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等平臺查詢。
(五)項目機構:中標候選人根據招標項目的整體情況以及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擬委派團隊成員的綜合能力。
(六)其他定標因素。
十三、定標方法一般有集體議事法、直接票決法、也可以結合項目特點制定其它定標方法。
(一)集體議事法:由定標組長組織定標委員會成員集體商議,各自發(fā)表意見,最終形成集體意見后確定中標人。
(二)直接票決法:定標委員會成員投票支持一個中標候選人,得票最多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三)其他方法:招標人可以將上述定標方法組合使用,也可以結合項目特點和自身實際,制定其他定標方法。
十四、定標委員會全體成員應當在定標報告上簽字。對定標結果有不同意見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
十五、招標人應當在定標結束后3日內在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發(fā)布定標結果公告。
十六、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按照《西安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異議和投訴處理辦法(試行)》(市發(fā)改法規(guī)﹝2021﹞6號)相關規(guī)定,提出異議或者投訴。
十七、中標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采用原定標方法,由原定標委員會在中標候選人中確定新的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
十八、招標人應當在確定中標人后5個工作日內,將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報招標投標監(jiān)管部門。
十九、招標人應加強定標活動的管理,健全組織管理機構,完善內部監(jiān)督管理機制,發(fā)現定標過程涉嫌違法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移交有關部門。
二十、各級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加強監(jiān)管,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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